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要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昨天记者获悉,《江西省消灭劣V类水工作方案》已经出台,我省将全面实施“河长制”升级版,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用一年时间消灭劣V类水(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其中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劣V类水是污染程度已超过V类的水)。
我省提出,以消灭劣V类水为总目标,彻底排查影响水环境质量污染源,用一年时间(到2018年5月),消灭劣V类水。
我省加强断面水质监测,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污染治理,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其中,南昌市完成赣江5个排口截污,提升赣江南支水质,对已摸排出的38个雨污混接点进行逐项截流整改,提升赣江主支水质。2017年底前,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等全省敏感区域及消灭劣V类水重点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
我省提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南昌市完成新建区望城镇莲花村、青岚燕窝村、幸福村及湾里区招贤镇港下村41家养猪场清查拆除,提升乌沙河水质。南昌市开展乌沙河综合治理,完成新建区境内河道14.5公里截污清淤,恢复水体生态功能。
我省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清理非法设置、不合理设置、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保留的排污口和雨排口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我省提出,消灭劣V类水治理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