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南昌人社局下发《2017年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评估准入工作的通告》,根据通告,依法设立的南昌市辖区范围内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辖区范围内零售药店,符合准入条件且经评估合格后均可提出申报。申报材料于7月15日前提交至南昌市医保处,逾期不再受理。
据悉,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营业面积须在50平方米以上,要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经营药品品种(不含中药饮片)不少于1000种,其中医保药品不少于药品总量的80%;药店内原则上不得摆放和兼营日用品、食品、化妆品等非医药类商品。
南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报还引入了服务能力、价格收费、社会评价等多个评估项目,不同项目分值不一样,总分为100分制,如符合基本条件且自评得分85分以上可以提出申报。
其中规定,医疗机构提交定点申请前两年内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药监、物价、工商等部门处罚两次以上或被媒体负面报道两次以上的不得纳入医保定点。